隐私保护政策
本公司根据 “个人信息保护法”,制定并实施了个人信息处理方针,以保护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并迅速、顺畅地处理相关申诉。
1 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
本公司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如下。所处理的个人信息不会用于以下目的以外的任何目的,如果使用目的发生变化,本公司将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另行征得同意等。
受理网络投诉: 受理违规举报
受理次事故/潜在事故报告: 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接受并处理相关举报
2. 处理个人信息的项目
A. 接收网络报告
收集项目:附件、报告内容
B. 接收次级事故/潜在灾害报告
收集项目:业务地点、报告人信息、联系方式、发生日期和时间、地点/设施、事故详情、附件 3.
3.个人信息的处理和保存期限
本公司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信息保留和使用期限内,或在向信息主体收集个人信息时约定的个人信息保留和使用期限内处理和保留个人信息。
处理和保留个人信息的期限如下
- 收到网络报告: 报告处理完毕后立即销毁(5 天内
- 收到次级事故/潜在灾难报告: 报告处理完毕后立即销毁(5 天内
4 信息主体和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行使这些权利和义务
1) 信息主体可随时对本公司行使阅览、更正、删除和要求停止处理个人信息等权利。
2) 行使第 1 项权利时,可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令第 41 条第 1 款的规定,通过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本公司提出,本公司将立即采取行动。
3) 在要求查看和中止处理个人信息时,可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5条第4款和第37条第2款限制信息主体的权利。
4) 本公司应核实根据信息主体的权利提出阅览、更正、删除或中止处理要求的人是否为本人或其合法代表。
5 个人信息的销毁
1) 本公司在个人信息保存期限届满或处理目的达到等不需要个人信息时,将立即销毁个人信息。
2) 销毁个人信息的程序和方法如下。
A. 销毁程序
公司选择已出现销毁理由的个人信息,经公司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批准后销毁。
B. 销毁方法
删除电子文档形式的信息,使其无法再现,通过粉碎或焚烧销毁打印在纸张上的个人信息。
6 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的措施
公司采取以下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安全。
A. 行政措施:对处理个人信息的员工进行最小化处理和培训,制定并实施内部管理计划
B. 技术措施:防止非法访问信息和通信网络的技术措施,如黑客攻击、控制对个人信息的访问,以及安装安全程序
C. 物理措施:安装入侵防范系统,使用锁具保护文件,对未经授权的人员进 行访问控制; 7.
7. 安装、运行和拒绝自动收集个人信息的设备
1) 公司使用 “cookies ”不时存储和检索使用信息,以便为网站用户提供量身定制的服务。
2) Cookies 是网站运行服务器发送给用户电脑浏览器的少量信息,可能会存储在用户的硬盘上。
A. 使用 Cookie 的目的
Cookie 用于改进网站,通过识别用户的访问历史(IP 地址、访问时间)、访问方式等提供最佳信息。
B. 安装、运行和拒绝 Cookie
IE浏览器:浏览器顶部的 “工具”>“Internet选项”>“隐私 ”菜单
Chrome:在网页浏览器顶部的 “自定义和控制 Chrome 浏览器”>“设置”>“隐私和安全 ”菜单中进行设置
Edge:在 “设置和更多”>“设置”>“Cookie 和网站权限 ”菜单中进行设置
C. 拒绝的处罚
如果您拒绝存储 Cookie,您在使用个性化服务时可能会遇到困难。
8.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本公司指定一名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负责全面处理个人信息,并处理信息主体与处理个人信息相关的投诉和损害赔偿。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职位
联系方式
个人信息保护部门
部门名称
联系方式
9 申请查阅个人信息
信息主体可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向上述个人信息保护部门提出查阅个人信息的申请。
10.权益受到侵害时的补救措施
信息主体在使用本公司服务时,如遇到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投诉,可向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或主管部门举报。本公司将迅速对用户的举报做出充分答复。
如需举报或咨询其他个人信息侵权问题,请联系以下机构。
个人信息侵权举报中心 (https://privacy.kisa.or.kr)
最高检察院科学调查处网络调查科(1301,不含区号)。
国家警察厅网络安全局(182,无区号)